第三期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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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成立中国仲裁协会筹备领导小组的通知
国法〔2008〕1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各仲裁委员会: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十五条和国务院办公厅有关文件的规定,为了依法做好组建中国仲裁协会的工作,经与有关方面协商,成立中国仲裁协会筹备领导小组。中国仲裁协会筹备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宋大涵 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副主任
副组长:董松根 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副会长
卢云华 国务院法制办公室政府法制协调司
副司长(正司级)
成 员:贾东明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民法室副主任
薛春喜 司法部法制司副司长
王 媛 全国工商联法律部部长
于健龙 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副主任
江 平 北京仲裁委员会主任
徐 强 上海仲裁委员会主任
高顺龄 武汉仲裁委员会主任
陈忠谦 广州仲裁委员会主任
沈四宝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副院长
中国仲裁协会筹备领导小组的任务主要是草拟中国仲裁协会章程和仲裁规则、研究中国仲裁协会成立等相关工作。中国仲裁协会筹备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吸收仲裁界人士参加,负责具体办理有关筹备事宜。
国务院法制办公室
二○○八年三月三日
关于聘任钱辛嵩同志为副秘书长的通知
苏仲发〔2008〕第005号
本会秘书处、各仲裁分部、办事处:
因工作需要,经本会三届六次会议通过,聘任钱辛嵩同志为本会副秘书长。
苏州仲裁委员会
二○○八年八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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